
华府函〔2021〕188号
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国有
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的批复
县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:
你中心《关于将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的请示》(华土储〔2021〕40号)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将位于五华县梅林镇梅南村南沣山2018年第二批次、2018年第七批次、2019年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合计面积为75151.80㎡的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储备,并根据城市规划需要和国家供地政策予以供应。
具体工作由你中心商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。
此复。
五华县人民政府
2021年12月20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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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 送:梅林镇人民政府,县自然资源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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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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